1、目的 明确公司计量器具的采购、进厂验收、领用、周期验证、报废、保管等各方面的要求,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。 2、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通用计量器具的管理。 3、职责 3.1质检部负责提出计量器具采购计划,供应部按计划进行采购,质检部送上****检定。 3.2仓库负责通用及专用量具的编号、建帐、保管、发放及报废计量器具的处理。 3.3质检部负责计量器具的入厂验收、计量器具周期校准计划的编制、通用量具的周期检定管理及内部校准,并对其准确性负责。 3.4计量器具使用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领用、保管、周期(报)送检等工作。 4、管理 4.1通用量具采购计划的提出 质检部根据实际生产所需量具、种类及数量提出量具采购计划,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交供应部办理采购。 4.2通用量具的入厂验收。 4.2.1供应部采购回的通用量具应附有上**计量管理部门的“检定合格证书”并以此证书送质检部进行验收,质检部收到供应部的送检单2天内给出检验结论。 4.2.2质检部验收合格的通用量具上加刻公司量具管理编号,建立《测量和监控设备台账》。 4.2.3验收合格的通用量具应贴有表示该量具**状态的标识。标识分为“合格”表明该量具状态良好,能够达到其检测精度,测量结果可靠。“限用”表明该量具部分功能可用或某**测量段测量精度可靠仅能使用标识上注明的功能或范围。“不合格”表明该量具因超期、未检定、待修理或报废而禁止使用。所有标识均应注明有效期。 4.2.4仓库在通用量具编号、标识及实物相符的情况下才能办理入库手续,并发放给操作者使用。 4.3通用量具的保管及发放。 4.3.1仓库库内所有验收合格的通用量具均应有良好的防锈措施,工作面、工作部位均应涂有防锈油脂,库房内温湿度不能过高,用防锈油纸包裹好。在搬动、贮存过程中禁止摔落、碰撞等情况发生。如怀疑量具失效应立即与质检部联系,避免其流入生产过程中。 4.3.2因工作需领用通用计量器具的个人或部门,需填写《物料领用单》,注明需领用量具的名称、型号(或测量尺寸、范围)等交部门、公司领导批准后到仓库。仓库根据实际领用的量具编号进行发放,并建立《工具、量具保管登记卡》。 4.3.3因周期校正不合格或非自然因素造成报废的计量器具,由操作者持质检部填写的《设备报废申请单》到仓库换取新的量具。 4.4通用量具的周期校准及报废。 4.4.1每年年底质检部制定下**年度的《计量校准计划》及《通用计量器具周期内校计划》交总经理批准后发各相关部门执行。 4.4.2周期检定计划到期前十五天由质检部将所涉及到的量具集中送上**计量**进行检定。 4.4.3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重新贴《合格证》,注明新的有效期再次发放给操作者使用,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张贴《不合格》标识,并填写《设备报废申请单》由总经理签字后报废处理。质检部应将周期检定时间及结论等记录于《工具、量具保管登记卡》中。 4.4.4通用量具受检率应为100%,对超期限未送检的责任人将处以5元/件/天的罚款,并承担由此造成的**切后果。 4.5通用计量器具的使用、维护与保养。 4.5.1操作者在使用通用量具前应仔细查看量具零位是否正确,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,工作面是否锈蚀,各部分相互作用是否可靠。如有问题立即送质检部处理,操作者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量具。 4.5.2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敲打、磁击、带磁等现象发生,严禁将通用量具改作工具使用。量具非正常损坏,责任人应自行赔偿。 4.5.3通用量具使用完毕后应擦拭干净,放回量具盒内妥善保管,如遇长期不使用还应在工作面加涂防锈油。 4.5.4量具状态标识不得遗失,违者将处以责任人5元/张的罚款。 4.5.5量具管理中的检查、考核由质检部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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